清河县济华学校报告厅LED电子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济华学校报告厅LED电子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济华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济华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河县济华学校报告厅LED电子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
2.2招标范围:清河县济华学校报告厅LED电子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详见项目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搜索企业名称查询有无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8 11:40 至 2025-08-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18 14: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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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惠招标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济华学校
电话:0319-553901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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