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屯昌思源实验中学高中部体育综合楼项目)经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屯审服项目[2025]6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要求、有履约才能的单位按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屯昌思源实验中学高中部体育综合楼项目)
二、选聘条件
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屯昌思源实验中学高中部体育综合楼项目)业主为海南屯昌思源实验中学,项目代管单位为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由代管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中标单位负责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屯昌思源实验中学高中部体育综合楼项目)施工图审查等事项,确保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规范要求,遴选采用询(报)价方式进行。
三、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屯昌思源实验中学。
2.项目规模:该项目拟改扩建一栋屯昌县思源实验中学高中部体育馆,拟拆除现状体育馆的屋面钢结构网架以及所有的功能房间,与本次拟建的游泳馆合建为一栋体育综合楼。体育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848.65m,分为两个部分,其中:改扩建体育馆(计容)建筑面积为3229.08m2,功能包括篮球场2片、游泳设备房、看台、舞台、音响设备室、体育器材库、男更衣化妆间、女更衣化妆间、男更衣卫浴间、女更衣卫浴间、乒乓球室、办公室。新建游泳馆架空层(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619.57m2,功能包括架空标准游泳池(八泳道)及平台。同时建设相应的室外绿化、硬化、电气、给排水及消防等基础配套工程。
3.服务要求:依据项目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具体以签署合同为准),若中选单位配合度差或未按时完成任务,比选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审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202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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