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舞美租赁服务项目简易询价公告
我部拟对文艺演出舞美租赁服务项目(2025-JKELJD-F4004)进行简易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文艺演出舞美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ELJD-F4004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8.4万元
(二)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三)商务要求:
2.货物交付地点:交付地点:济南市市中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演艺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付款
4.项目分包:中标方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5.合同履行:(1)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日至演艺活动结束(预计3月31日)。(2)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部队或地方政府政策调整,需要终止项目,招标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中标方无条件放弃与之相关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等。
6.保密要求:中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从业人员需经过招标方政治审查、保密审查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后方可上岗。如出现失泄密问题,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7.服务内容:舞台临时搭建、灯光、激光投影等设备租赁服务。
标准规范:详细参数及临时搭建舞台效果图附后。详细参数中指定设备品牌的,投标方需在指定品牌范围内报价。服务期限:3月27日前全部临时搭建场景和设备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毕,预计使用时间至3月31日。若活动因故推迟,供应商提供设备驻场时间延长3天(含)以内,不额外收费。
现场勘测要求:项目报名截止后次日9:00,报名供应商统一到项目地实地勘察(不做强制性要求,附件提供效果图)。
四、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及部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截至开标时间,供应商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300万(含)以上,服务型法人单位,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中外合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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